将黄庭坚个人放回到整个“尚意”的时代大背景之下来看,“重韵去俗”是其书论的精髓。书画以韵为主,以不浅白直露为旨。在黄庭坚看来,书法的“韵”基本上可以用“不俗”来诠释,而俗与不俗则决定于书者的人格、修养等的高低。工是功力,韵即非功力可企及。黄庭坚将“韵”作为品评书画的尺度,同时也作为自己的追求,崇尚高尚的人格,不断提高自我书法的格调。书法创作讲究气,写书法作品讲究一气呵成,不仅是作者,欣赏者也能体会其中生生不息的气韵。创作一副书法作品的完成需要的时间甚短,所以气的作用也就显得尤为重要,尤其是在行草书之中。书法创作如果能达到与自然相融合,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,气韵也就庶乎近之了。
黄庭坚的书迹,今日存世者只有行书、行楷和草书。他的行书传世者较多,如《松风阁》《苏轼寒食诗跋》,用笔如明代冯班《钝吟书要》所讲:“笔从画中起,回笔至左顿腕,实画至右住处,却又跳转,正如阵云之遇风,往而却回也。”[4]他的起笔处欲右先左,由画中藏锋逆入至左顿笔,然后平出,“无平不陂”,下笔着意变化;收笔处回锋藏颖。善藏锋,注意顿挫,以“画竹法作书”,给人以沉着痛快的感觉。其结体从柳公权的楷书得到启发,中宫收紧,由中心向外作辐射状,纵伸横逸,如荡桨、如撑舟,气魄宏大,气宇轩昂。其个性特点十分显著,学他的书法就要留心于点画用笔的沉着痛快和结体的舒展大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