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古施赈之举往往是贪官污吏中饱私囊的契机,结果受灾饥民毫无沾济,反而还可能备受敲榨。对此,康熙皇帝十分注意调查研究,以求克服赈济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弊端。
康熙四年(1665)二月,山西巡抚杨照疏报上一年太原、大同二府所属二十个州县及一部分卫所遭受旱灾,“俱十分全荒”,求免四年份钱粮,并发仓赈济。康熙皇帝立即以“察报延迟,有失抚恤之道,下旨切责”。遣人调查之后,方知灾区受灾至烈,有近“三十城之民饥谨至极”,督抚不但隐瞒了灾情,还照例追逼征收当年钱粮。康熙皇帝一边命令紧急动支山西省现存库米零银及见征在库的“不拘何项钱粮,发六千两”赈济灾民,“如再不敷,着该督抚及地方官设法拯救”,一边下旨明示“总督、巡抚俱系养民大臣,民饥之先,即应据实奏请拯救,乃至民饥至极方奏请拯救,殊负倚任之意”。令吏部将山西督抚“议处具奏”。康熙皇帝于四十四年(1705)南巡中,曾根据山东的情况说:“凡罹灾荒,倘预行奏报,无不可赈救者,只因山东各官匿灾不报,故大致饥谨。”他由此得出结论:“自古弊端,匿灾为甚。”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,他又谕告说:“凡地方水旱,督抚即行奏闻,预为料理,则被灾百姓不至失所。今年安庆府、太平府属俱被灾荒,而巡抚刘光美竟不奏闻,其意以为灾荒非盛世所宜言,不知天时水旱之灾,乃所恒有,生民关系甚大,匿不以闻,殊为非理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