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在从前,实在是一种文官考试。所试的科目,理应切于做官之用。然而历代所试,都不是如此的。
这真是一件极奇怪的事。要明白此弊之由来,则非略知历史上此制度的发展不可。古代的用人,本来只求有做官的智识技能(此智识两字,指循例办公的智识言,等于后世的幕友胥吏,不该括广泛的智识),别无所谓学问的。后来社会进化了,知道政治上的措置,必须通知原理,并非循例办事而已足。于是学问开始影响政治,讲学问的人,亦即搀入政治界中。
秦朝的禁“以古非今”;只许学习“当代法令”;“欲学法令,以吏为师”;是和此趋势相反的。汉朝的任用儒生,则顺此趋势而行。这自然是一种进步。但既知此,则宜令做官的人兼通学问,不应将做官的人与学问之士,分为两途,同时并用。然汉朝却始终如此。只要看当时的议论,总是以儒生、文吏并举,便可知道。
《续汉书·百官志注》引应劭《汉官仪》,载后汉光武帝的诏书,说“丞相故事,四科取士:(一)
曰德行高妙,志节清白。(二)曰学通行修,经中博士。(三)曰明达法令,足以决疑,能案章覆问,文中御史。(四)曰刚毅多略,遭事不惑,明足以决,才任三辅令”。第一种是德行,第四种是才能,都是无从以文字考试的。第二种即系儒生,第三种即系文吏。左雄考试之法,所试的亦系这两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