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倒在窗下了,有一把短刀刺进喉咙,刀柄握在她自己手里。
两点钟后,李金回来了,丝毫没有受伤,只是自己咬掉了一只手的小指。
这样我们知道了他原去“陪绑”的。
(注:陪绑——正犯执行死刑的时候,把严重的嫌疑犯也和正犯一样解到刑场,使他受到死的恐怖,算是对他的刑罚。这就叫“陪绑”,在北方是常有的事。)
做人
那时候,我正在报馆里做编辑。为了一件事我挤在人群里等待着电车。突然,我发觉有人在我的身后扯动了我的衣领,而且说着:“我昨天才打听到你的地址,正想找你,有一件事情请求你。是的,请求你。”
——几天了,我都在奇怪着。那个人是谁呢?穿了一身田野的衣服,蓝色的夹衣夹裤;有两个衣扣掉了,散开着一半衣襟,赤黑的胸脯露出来,与他的脸色调和着。他没戴帽子,也没留长发;不过他的秃顶好像有两三个月没经过一次修剪,伸长的发丝已经一寸多,有的长过耳边,有的长过了一半衣领;但是那并不十分引人注意,因为他的眉毛也是很长,而且丛密,以及他的睫毛也同是一样。——我把他那整个的模样记着,想从我的意想中记起他是谁来。渐渐记起他曾在我的眼睛里留过一次或是几次的影子。我终没有记起他的姓名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