恐怕很难。
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,一个案件中,与被告方存在利益相关的证人,其证言的真实性一向备受质疑,被法庭采信的概率也是很低的。
其次,王沈的证词,存在很大的逻辑漏洞。我们都知道,曹操本人就是练家子,身手相当了得,按照《三国志》的说法,叫“才武绝人,莫之能害”,所以当年刺杀张让才能全身而退。而按照王沈所言,他借宿吕伯奢家之时,身边还带了好几个骑兵侍卫。试问,吕家人的脑子得进多少水,或者事先吃了多少颗熊心豹子胆,才敢打劫曹操?况且当时曹操是在逃亡,神经高度紧绷,恐怕连睡觉都睁着眼睛,吕家人对他下手,不是找死吗?
综上所述,我们有理由认为,王沈在《魏书》中的说法可信度很低,极有可能是对曹操的袒护,甚至捏造事实。
排除掉最可疑的证词,那么事实应该就在后面的两个版本中。
郭颁的《魏晋世语》和孙盛的《杂记》都认为,曹操杀吕伯奢家人并非出于正当防卫,而是怀疑对方要害自己,所以先下手为强。但二者的区别也很明显:郭颁的说法可以认定为谋杀,孙盛的说法则倾向于误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