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官员几乎人人都有差使,而且不少人身兼多项差使。那么,他们还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本职工作吗?当然没有。朝廷就是不让你去做本职工作,才设置各种各样的临时差遣,让甲官去做乙事、丙官暂代丁职,人为造成了官制的复杂。
宋朝高度君主专制,国家“强干弱枝”,恨不得消除一切权力不稳定因素。比如,唐末五代时期节度使权力膨胀,和中央叫板。宋朝一建立就来了招“杯酒释兵权”,把节度使们的实权都给收了。节度使还是一个高官,但被架空了,不管事了。比如,“徐州节度使”被安置在开封当寓公,好吃好喝供着,那徐州的政务怎么办呢?中央派遣一个官员去“临时处理”一下,叫作“某官知徐州事”,意思是让某某人去“知道”徐州的事情,简称“知州”。知州虽然是临时差遣,但从一开始就被朝廷当作是地方实职。此外还有“知府”“知县”等,都成了之后几百年中国的地方官职。
宋朝的官职最乱,文官大多有三个头衔,即官、职、差。第一项的“官”是用来确定待遇的,与实际的工作内容基本无关,专业名词叫作“寄禄官”,意思是用来拿薪水的。宋朝中央各个部门领薪水的人不少,却没有一个专职的官员,都是有官名而不任其职,在本部门拿钱不在本部门上班。人都到哪儿去了呢?都被派到其他部门或者地方政府去“出差”了。比如,宋朝的地方领导班子分别由安抚使、转运使、提刑按察使、提举常平使组成,一看就知道是“差使”。第二项的“职”一般是馆职,如翰林院、国史馆、集贤院、昭文馆和各阁、各殿的大学士、学士之类。它们是虚衔,用来表示文官的清贵地位,既不能给官员带来收入,更不用官员去上班。第三项的“差”才是一个人真正的职权所在,一般加上“判、权、知、直、监、提举、提点”等字,在理论上只能算是临时负责的事情。在这三项中,“官”最稳定,当上后很难被拿下,“职”次之,“差”最不稳定,经常变更。所谓“差遣罢而官职尚存,职落而官如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