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民事纠纷案的案情是这样的:有一位当事人为了扩展房屋面积,在施工之前,没有详细了解泥土地质,造成相邻一家房屋地基下沉,墙壁开裂。这家屋主发现自己房屋的现状后,多次找那位当事人要求解决,但对方并没有理睬。屋主夫妻俩多次要求对方给予修复,对方还是置之不理,后来他们只有向县法院起诉。
梁熙台接到这个案件后,认真查看卷宗,琢磨案件执行的难点。在了解基本案情后,又到实地去勘察。
在勘察后发现,这位当事人是在没有与邻居协商和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情况下施工的,导致他家房屋开裂,应当承担全部责任。
梁熙台办事谨慎,对自己不懂的事,从不主观臆断,而是邀请县建设局、规划局和设计院的专业人士到现场实地勘察,听取他们的意见。
由于在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时,梁熙台做了大量细致的前期调查工作,他在陈述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时有理有据,无懈可击。那位当事人在法庭上表示,愿意对邻居的房屋进行修复。但事后那位当事人没有兑现他对法院的承诺,到南方打工去了。时间又过去了几个月,邻居的房屋开裂比原来更大,错过了最佳的修复时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