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,特殊教育一直以来就是一项人道主义事业。“人道”实际上指的是确立人的地位、关注人的生存、实现人的发展、突出人的价值、追求人的尊严、寻求人的自由。积极入世、关注人生痛苦,是中国式的人道主义特有的情怀,而最能深刻体现这一道德情怀的,莫过于孔子“仁者爱人”的伟大教诲。所以中国式的“人道”,其实就是“仁道”,也即“爱人之道”。就人类思想情感的实际发生来看,首先要有恻隐之心,同情他人的不幸和痛苦,才有可能设法减免他人的痛苦;同样,只有具有热爱人类的情怀,才有可能采取行动去谋取人类的福利。因此,恻隐之心和爱人之心,是人道主义行为的感情和思想基础,也是人道主义最为根本的内涵。特殊教育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,就在于在其创设与发展的过程中,显示出了一个社会对残障人士的同情、理解与爱护。特殊教育的发展状况,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道主义精神氛围的浓厚程度;特殊教育价值的独特性,则在于它体现了一个社会人道主义可以实现的水平。
人不可能以个体的形式独立存在,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网状的联系之中,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影响的。从结果的角度来说,特殊教育的价值十分有限,但是特殊教育有着过程性的价值,残障个体自身与残障的共生与斗争,他人在特殊教育事业中的付出与奉献,这些都向世人昭示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,这种过程性的价值也可以说是感悟性的价值,这虽然不能以具体的物质形式表现出来,但从社会发展的长远角度来说则有着良好的效用,有助于我们社会的和谐发展,可以说特殊教育是一项多方获益的事业。特殊教育的责任在于不断提高人对自身价值的认识,提高对人与人、人与社会、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——充分认识人的生命价值,人的主体地位、人的个体的独特尊严。对特殊儿童教育的过程,既是确认特殊儿童生命价值的过程,也是对整个人类价值不断发现的过程;既是个体生命不断完善超越的过程,也是人类生命不断解放实现的过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