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,当时支配我的,并非全是这种征服欲。除此之外——仅这么说说,就已觉羞愧难当了。除此之外,纯粹是受情欲的驱使。倒不是因为同她未有过体肤之亲的一种渴念,而是更加卑鄙的一种欲望,不一定非她不可,纯为欲望而欲望。恐怕连买欢嫖妓的人,都不及我当时那么卑劣。
总之,出于诸如此类的动机,我和袈裟有了关系。更确切地说,是戏侮了她。而现在,回到我最初提出的问题——关于我究竟喜欢不喜欢袈裟,哪怕对自己也罢,唉,事到如今,已无须再问了。倒不如说,有时我甚至感到她可恨。尤其是事后,她趴在那里哭,我硬把她抱起来,觉得她比我还要无耻。垂下的乱发也罢,脸上汗涔涔的剩脂残粉也罢,无不显出这女人身心的丑恶。如果说,在那以前,我还爱她,那么,从那天起,这爱便永久消失了。或者不妨说,截至那天,我从没爱过她,而自那以后,我心里就产生了新的憎恨。可是,唉,今晚,不正是为一个我不爱的女人,想去杀一个我不恨的男人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