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用妨碍风化罪提起诉讼。刑庭审判官是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吴经熊先生。因为他也是一位爱好文艺的读者,他读过这类刊物和书籍。
“这是文艺作品里很习见的描写词句呀!”他很严肃地反问检举的原告代理人捕房律师。
“……”
“并非诲淫,没有什么妨碍!”
在他的贤明审判之下,并不处罚,也没有将刊物没收。虽然这次是我们胜利了,可是胜利属于你,麻烦也就会使你更多,多得你一定要放弃你所探求的理想的“公理”,仍得施用手腕,待他们感到一定限度的满意的时候为止。
为着硬干,为着保障胜利,我们以巨大代价聘请一位英籍律师阿乐满为法律顾问。(这时候中国律师还不能出庭。)不料在短短的六个月中,我们被控诉的刑事案件,竟多到七次;每一次又不能当堂了结,常常要拖到好几庭,每一庭的距离又要隔一星期。这样,七次刑诉案件,从开审到判决,差不多平均每一个星期要上一回“公堂”(会审公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