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3)建立教师教育机构资格认证和课程认证制度
国外主要国家在开放的教师教育体制下,为保证教师教育的基本水平,建立了特别的资格认证委员会,对体系调整带来的变化进行评定和监督,例如英国的教师教育资格认定委员会。
我国在实施教师教育体系调整时,也需要考虑建立教师教育机构认证、教师教育课程认证制度。
第一,要建立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。将其作为认定所有教师教育机构举办教师教育的基本资格要求,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是规范教师教育机构办学、确保教师教育基本质量的基本保证,认证标准应包括办学条件,教师教育候选者的选拔、课程计划、教师队伍、教学管理的等方面的要求。
第二,要构建教师教育评价指标体系。在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的基础上,构建教师教育评价指标体系,并定期对教师教育机构的教师教育质量进行评价,只有达到标准的办学机构,才准许开展教师教育,未达到标准的机构,要加以改进,通过认定后才能从事教师教育工作。